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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水产类配送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03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ZXGJ24C0043G
项目名称:肉、水产类配送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84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肉、水产类配送):
采购包预算金额:15,84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 肉、水产类配送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5,840,0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合同一年一签,由采购人对其服务进行考核,如考核结果优良,可续签服务下一年。合同金额及3年期限以先到为准,按实结算,每年金额不作限制和保障约定。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详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或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详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或证明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或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其他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肉、水产类配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采用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要求采用分包形式预留份额给中小企业,且分包给中小企业的不得低于合同总额的40%(其中小微型企业不的得低于合同总额的28%)。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供应商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
(1)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的,须将适宜分包的内容分包给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分担的比例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分担比例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28%),且分包的内容须全部由中小微企业承接。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详见公告附件)和《中小企业声明函》。
(2)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须将适宜分包的内容预留给中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分担的比例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28%),且分包的内容须全部由中小微企业承接。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详见公告附件)和《中小企业声明函》。
(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若进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且分包的内容须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详见公告附件)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不进行分包,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1、若进行分包的,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预留份额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及分包意向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本采购包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肉、水产类配送)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如供应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若国家、省、市或相关行政部门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但供应商须同时提供相关政策文件及其能满足此条款的证明资料)。
时间: 2024年11月12日 至 2024年11月1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2024年12月03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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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佛山市精神卫生中心)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金澜南路102号
联系方式:83168566
名 称: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北520号中创盈科大厦12楼1206室
联系方式:020-38813074、020-88526352
项目联系人:梁先生、张先生
电 话:020-38813074、020-88526352
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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